我看了看她的手。

        粗糙,有茧,指节处有几道已经癒合的疤痕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不是一双保养得很好的手。这是一双经常做粗活的手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突然对这个人类产生了一点……怎麽说呢,不那麽讨厌的感觉。

        「谢谢。」我接过手套,戴上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不是因为我需要手套。是因为她需要我觉得我需要手套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逻辑有点绕,但我在那一瞬间想明白了——人类这个物种,虽然绝大多数都是蠢货,但偶尔也会出现那麽一两个……还不错的。

        「我叫唐晶晶。」她自我介绍,「我是这里的常驻志工,每周末都会来。」

        「敖……」我顿了一下,「奥斯卡。」

        对不起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真的编不出来一个像样的人类名字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