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没办法,黄瀚命令她筹集五十万美金。
她帮黄瀚做事拿代办费,其实相当于是为黄瀚工作,按理说黄瀚就是她的雇主、老板。
在美国工作、生活七八年的她多多少少有些西化,职业道德当然有,肯定不折不扣听从老板指令。
县里的领导进行“全力企业股份制有限公司”改革时,条款谈得比较苛刻,但是跟外商谈合资时截然不同。
他们根本不知道秦淑洁带来金发碧眼的中年人其实是个傀儡,根本听不懂中文,仅仅是为了来中国玩玩,拿一万美金劳务费。
县里的领导们生怕跟人家美国佬谈崩了,得知美国佬瞧上了“新风服装箱包厂”、“第二服装厂”、“迎春鞋帽厂”后极力促成这件事。
哪里是美国人瞧上了,而是黄瀚为了较好的发展,决定把这两个厂子兼并。
他不仅仅是瞧上了这两个老厂的技术力量和四五百熟练工,最大的原因是这两个厂子都坐落在北大街地方不小,地皮天然值钱。
县里不知道美国佬是受指令办事,必须把合资的事儿谈成。
他们为了三水县能够拥有一家中美合资企业,做了最大的让步。
为此恨不能求张芳芬同意合资,因为“第二服装厂”、“迎春鞋帽厂”求之不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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